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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民族魂”第八届全国美育成果展评征集细则

发布时间:2015-04-22   浏览次数:

音乐教育类

一、报送内容:1、学校文化标志之一的校歌词曲文稿和学校师生演唱校歌的视频录像;2、学校开发的具有本土特色的音乐校本教材(成书);3、学校传承本土文化艺术的经验图文总结(如:京剧、评剧、地方戏曲、当地民歌、舞蹈等);4、学校师生原创的现代音乐、舞蹈戏曲等作品;5、学校开展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的视频图文材料;6、学校开展国学传承教育和实践的展示性成果(如:国学经典诵读、古典诗词吟诵演唱等);7、教师从事音乐、舞蹈等美育教学的教研论文、教案设计、教学反思、教学课件等成果。

二、单位奖项:根据以上七大类,各取前一百家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百强单位”(授牌);百强之中取前五十家单位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验基地”(授牌);百强之中取前十名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十佳名校”(授牌)。获十佳名校的单位不再授予百强单位,可兼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验基地”。

三、个人奖项:综合以上七大类评出个人教学成果奖项、论文评比奖项、艺术作品奖项。再从中评选出优秀美育教师、百强美育教师、十佳美育名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优秀实验教师、模范实验教师等奖项。

四、报送方式:一律采用电子报送,文件量过大的可邮寄光盘等数据载体。七大项可报送单项成果,也可报送多项成果;个人成果(论文、作品、教学视频等)每类最多不超过两件。无论单位和个人,均需严格按照报送表格填写报送内容,无报表作品,不予评比。

五、评奖办法:按单位教育成果、教师教学成果、个人作品分类评出获奖等级。 

六、补充说明:由教师本人创作或导演或编排或指挥的各类音乐、舞蹈、戏剧(含童话剧)作品(节目)均可按组织教师的个人成果或合作成果报送(需附加全体参演名单或角色名单)。

七、重点展示:

组委会将在暑假前选出整体成绩突出的单位,于八月中旬进京参加“2015全国高校艺术美育前二十强精品成果展”;师生优秀作品、美育化教育教学论文将在中国美育网和教育类相关媒体发表,单位成果突出的将推荐载入教育部《中国美育年鉴》,优秀组织教师推荐加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或中国长城学会长城美育研究会,并聘为《中国美育网》年度特邀编委(颁聘书)。

八、报送截止: 

1、 第八届全国美育成果展评,截止报送时间:2015年7月20日、12月15日

2、 故宫太庙全国高校艺术美育优秀成果展截止报送时间:2015年8月10日

    作品评选以先报先评为原则,为避免集中报送,各单位作品整理后请尽快送。

九、媒体支持:

光明日报、新华社新华网、CCTVCETV-1、中国教育报、中国艺术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美育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