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下午,在学院204实训室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学习研讨会,全体研究生导师参加。活动由学院副院长戴娱主持。
戴娱首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制定背景、根本要求做了介绍,强调要通过多种形式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各项内容,确保学院研究生人才培养的顺利开展。结合我院专业实际重点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核心内容,希望老师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深刻领会党中央的重要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时代使命,高质量推动我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
会上,参会人员对如何依法处理学位争议,保障学位申请人和学位获得者的合法权益进行讨论,如规定学位授予单位拟作出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决定的,应当告知拟作出决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听取陈述和申辩;学位申请人对学术评价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学术复核;学位申请人或者学位获得者对于不受理其学位申请、不授予其学位或者撤销其学位等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或者请求有关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处理。对推动学位法贯彻落实举措进行学习讨论。
此次学习研讨,学院将严格按照学位法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学位相关工作,以法律实施的成效推动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促进创新发展,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文字:祝雨涵 图片:臧烁 初审:戴娱 终审:肖桂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