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之一,是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学院现有专职教师75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21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38人。专任教师中获得博士学位者十余人,获得硕士学位者40余人,有国外留学经历教师29人。音乐学院下设音乐教育系、作曲与音乐学系、舞蹈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乐系。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型以及“音乐”、“舞蹈”、“音乐教育硕士”专业型硕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教师教育(免费师范生)、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教育(免费师范生)、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方向的学士学位授予权。
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5年拟计划招生信息如下:
一、招生类别与名额
1.音乐学(免费师范生)约70人左右;
2.音乐学(非师范收费生)约35人左右;
3.音乐表演(非师范收费生)约50人左右;
4.舞蹈学(免费师范生)约30人左右;
5.舞蹈学(非师范收费生)30人左右。
【注】具体招生名额以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正式招生简章为准。
二、考试方式
1.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以及河南省、山西省等省区以各省、自治区音乐、舞蹈专业联考成绩为录取依据,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2.除以上各省区之外的其他地区(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等)须参加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组织的音乐、舞蹈专业单独考试。
3.校考方式:音乐类专业考试采用现场评委打分和省外评委根据考试录像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舞蹈学采取全程录像,省外评委根据录像打分的方式(考试现场无评委)。
三、考试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陕西师范大学(新校区)音乐学院。
四、考试时间
由陕西师范大学自行组织的音乐舞蹈类专业考试时间,大约在2015年3中旬进行(具体时间以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正式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4年12月22日